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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
浏览:10915次'时间:2020年5月15日
按照抚矿集团林人字[2018]47号文件——《关于印发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和条件 林业处在岗科级及以下具有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含技师)人员。 2.做好宣传发动 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是林业处人才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的一项举措,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板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评选专业技术人才的目的、意义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科技研发等方面发挥的典型作用,宣传到车间、班组,做到人人皆知。 3.认真开展评选 在开展评选过程中,要按照《关于印发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层层把关,仔细筛选,推荐人选原则上要向生产一线倾斜并推荐一定比例的新人,经过民主评议、公示环节,把在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科研工作等方面技术精湛、敢于创新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评选出来。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创新能力和担当意识,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在林业处上下掀起争当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热潮。 4.报名材料及时间 此次评选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模式。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量化评审赋分表》,现享受集团公司“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再参加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活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基层评选的基础上,严格履行民主程序,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后上报。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确定申报人选后在本单位或部门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本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上报处人事科,各单位或部门先行上报电子版《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资格量化评审赋分表》、《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汇总表》,闪电邮上报人事科邮箱后电话通知人事科确认是否收到,纸质版按要求在5月22日下班前上报人事科。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下班前。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将2019年度林业处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登记表、事迹材料于6月5日前报人事科。 2020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