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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公告
浏览:14490次'时间:2021年3月12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8日至6月8日对能源集团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信访受理对象 能源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1.邮政信箱:沈阳市A120号邮政信箱; 2.电子邮箱:xsz15840561255@163.com; 3.征求意见箱:凤凰国际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A座一楼入口左侧; 4.信访电话:15840561255。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7:00(工作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日。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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