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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风败坏的典型
浏览:13592次'时间:2021年6月7日

       黄继宗,1962年12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肃省正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正宁县委副书记、县长,正宁县委书记,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庆阳市副市长,甘肃省平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组织本来要提拔我的,但听说被省纪委拦了下来。”黄继宗来回踱步、坐立不安。他深吸了口气,仿佛下定了决心,转头对其心腹李某说道:“明天一早我就去省纪委打探一下虚实。如果明天下午还没回来,你就马上告诉我老婆,让她搬空别墅中的东西,抹除一切生活痕迹。”次日,黄继宗来到甘肃省纪委监委“投案”,在交代问题的时候,他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办案人员告诉他,“既然来了,就刮骨疗毒,把‘病’好好治治吧。”当天下午,黄继宗被宣布留置。

  ——将一次提拔受挫归咎于没送钱,夫妻双双心态失衡

  2006年,是黄继宗仕途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当时他自认为工作出色,希望能更进一步。“在考察的时候,我的排名是比较靠前的,但是组织考虑后没提拔我,我感到非常挫败。”黄继宗说。

  当时,一些人跟黄继宗的妻子于改香吃饭的时候开玩笑说:“你当着家呢,你拿出来500万他就当上了嘛。”于改香闻言痛哭一场,将黄继宗落选的原因归结为没有送钱送礼。面对妻子的错误认识,黄继宗不但不教育引导,反而采取了认可、赞同的态度,结果夫妻双双心态失衡,价值观严重扭曲,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成了他们最大的人生追求。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对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党员干部坐惯了升迁的“快车”,对于一次两次的“停顿”便心生不满,认为是“钱没花到位”“关系不够硬”。跑偏的“官念”,成为他们陷入腐败泥潭的推手,黄继宗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开“夫妻店”合力敛财,信奉“捞大钱当大官、当了大官捞大钱”

  黄继宗利用担任庆阳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副市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主动遵循总规、优化详规,实际违规”的操作方法,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为不法商人开绿灯、搞变通,谋取不当利益,自己则借机大肆寻租揽金、以权生钱。

  经查,黄继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协调办理有关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89次收受45名商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利用黄继宗和油田的关系,于改香开办了石油公司,通过给油田打井队提供泥浆料,第一年就挣到了120万元。为了“漂白”违法所得同时赚取更大利益,黄继宗夫妇把受贿所得和经商获利归整到一起,以关心企业发展、缓解企业困难为名,先后给3家企业放贷2800多万元,仅利息就获得973万余元。

  在庆阳当地,干部群众早有议论,“黄继宗出事,一定出在他老婆身上。”某酒店门口,一辆奥迪Q5停在路边,影响交通,交警按照执法程序正开具罚单,一名中年妇女从旁边的酒店冲出来,将一沓钱甩到交警眼前:“把这个钱拿回去给你们大队长,我很忙,以后我的车就不要贴了!”交警后来得知,这名中年妇女正是黄市长的夫人,“大名鼎鼎”的于改香。

  做生意赚到钱后,于改香认为自己腰板直了,对家里的贡献大了,性格中强势霸道的一面逐渐显露出来。为了让黄继宗屈服,于改香经常半夜将黄继宗叫醒理论,达不到想要的结果就不让休息,或者第二天干脆不让他出门上班,单位打来的电话也不许接听。在黄继宗工作时,她曾一口气打十几个电话,回到家就“找事”,让黄继宗不胜其烦,只能屈从,变成了家里的“二把手”,还给于改香起了个外号,叫“常有理”。

  在黄继宗无原则的忍让下,于改香更加有恃无恐,对黄继宗的兄弟姐妹、司机和身边老板张口就骂。黄继宗的兄弟姐妹基本都挨过她的打,一言不合,抬手就是一耳光,就连对黄继宗她也不分地点场合说打就打、说踢就踢。有一次于改香和黄继宗一起去看望公婆,到了以后,发现院门前没地方停车,于改香很不乐意,嘴里挑各种毛病,让公婆非常紧张,以后再听说于改香要去,就早早地搬个凳子,坐到车位那儿给她占住。还有一次家庭聚餐时,于改香因为婆婆没有喝她敬的酒,一怒之下,竟当着黄继宗的面将一杯水对婆婆当头浇下,黄继宗却敢怒不敢言。

  对家人特别是配偶严管严教,既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也是党纪党规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然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黄继宗对其妻子不管不教,甚至在儿子驳斥于改香错误的时候,反劝儿子容忍退让,理由是一个家不能就这么散了,还要继续工作生活。

  ——在子女面前“斗富”“争宠”,教育孩子“能挣钱是本事,会花钱是艺术”

  由于忙着“捞钱”享受,黄继宗夫妻对子女缺乏关爱,在补偿心理的驱使下,二人对子女溺爱无度,毫无限制地用金钱满足子女的高档消费要求。于改香甚至教育子女“能挣钱是本事,会花钱是艺术”。

  因为经常给孩子钱花,于改香和子女的关系日益紧密,使黄继宗成了家庭中的“圈外人”,不甘心的黄继宗也开始通过给子女更多的钱与妻子“斗富”“争宠”。

  在儿子上大学期间和参加工作后一年内,黄继宗给他100多万元,让其用于吃喝玩乐,平时又不断给他零花钱,父子关系也近了起来。发觉黄继宗父子“抱团”后,于改香便去拉拢女儿,借着“女儿要富养”的名义,喜欢什么买什么,她的女儿也因此变得花钱无所顾忌。

  夫妇俩互相攀比,对子女宠溺无度,在一味“买买买”和“花花花”中养成了子女花钱大手大脚、奢靡任性的恶习。儿子上班后买的第一辆车价值50多万,后来又换成70多万的豪华越野车;女儿使用的化妆品一套就价值上万元,背的都是一线名牌包。

养不教,父之过。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黄继宗的儿子和女儿表面上是奢华生活的享受者,实际上是不良家风的参与者和受害者。

       家,是心灵的港湾、灵魂的归宿。黄继宗一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不容忽视,务必要做到个人不失范、配偶不失管、子女不失教、家风不染尘,让家成为厚德之所、纯净之地、温馨港湾,以好家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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