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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16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172次'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一、整改任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ATP罐区储罐存在泄露问题,污水处理厂未有效密闭、废气收集后未得到有效处理。

二、整改目标: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VOCS总量减排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ATP罐区泄露阀门更换、污水处理厂封闭设施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ATP油罐区油罐呼吸阀存在泄漏问题。

       整改工作:工厂组织对G-03、04、06、07、08油罐呼吸阀进行了更换。

       成效:完成整改。修复后的油罐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挥发性有机液体管线和组件泄露数值2000μmol/mol标准。

2、污水处理厂未有效封闭,污水处理厂废气收集后未得到有效处理问题。

       整改工作:工厂对污水处理厂未封闭的水池进行封闭,并将封闭后的气体收集处理后通过烟囱有组织排放。全部整改工作已于2021年12月份完成并投入使用。

       成效:完成整改。2021年12月24日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对整改后的污水处理厂净化装置出入口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低于 120mg/m3  标准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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